经验交流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经验交流
经验交流更多>>

江西宜丰县:让政协“好声音”在党委决策中更有分量

作者:admin 编辑:管理员 来源:人民政协报8月19日A2版 点击数:30119 时间:2013-08-19

近年来,江西省宜丰县委自觉地把政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组织保证。
  县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两次县政协召开的议政性常委会议,县委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政协工作汇报,议定和解决重大问题。联系政协工作的县委专职副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经常参加县政协重要会议和活动。县委、县政府所有领导全程参加政协全委会议,听取委员大会发言,参加委员讨论,所有党政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并在全省第一个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列席政协全委会制度,扩大政协影响力。
  县委特别重视政协队伍建设,把政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纳入全县组织人事工作统筹考虑,注重政协机关干部与党政机关干部的双向交流。2011年换届以来,交流正科级干部4名,新进正科级干部4名,内部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选拔两名年轻干部到政协机关工作,增强了政协机关的工作活力。同时探索委员选用结合新机制,对委员继任、新委员协商提名,让政协党组牵头负责,增强了政协选用委员的主动权。
  此外,宜丰县委提出,凡是重大发展规划、重大体制改革、重大人事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等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主动征询政协党组意见,通过县四套班子领导联席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吸纳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县委还将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统一纳入党政班子分工。在经费保障上,坚持“四套班子”一个预算标准。
  县政协主席李和平说:“在宜丰,党政工作中始终能看到政协的‘影子’、听到政协的‘声音’,形成了党委、政府、政协和谐共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