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有关单位:
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4年1月21日至23日在阳江市区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1月21日—23日,会期三天。
二、会议地点:市委会堂。
三、会议内容:
(一)听取并审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二)表彰2013年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
(三)列席市人大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报告;
(四)大会选举;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出席人员:市政协全体委员。
(二)特邀人员: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成员和阳江军分区政委、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2.在阳江工作的省政协委员。
(三)列席人员:
1.市政协原主席、第五届市政协原副主席;
2.市政协机关、市委统战部机关不是政协委员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
3.邀请各县(市、区)不是市政协委员的统战部长列席会议〔请各县(市、区)政协办公室协调落实〕;
4.各县(市、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5.邀请市直有关单位班子成员中没有政协委员的安排一名领导列席(单位名单附后)。
五、其它事项:
(一)报到时间:2014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请在市区的委员、列席人员到市政协一楼大厅报到;港澳、驻外委员以及各县(市、区)联络组委员(列席人员)到五洲大酒店大堂(市区体育路)报到。当天下午2:30召开预备会议,3:00举办委员培训学习会,全体委员参加。
(二)大会期间不要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大会秘书处批准。
(三)务请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前将列席人员名单报给市政协办公室,联系人:韦汉兰、曾奕聪,电话:0662—3314660、3310501(传真)。
(四)会议期间,请在阳江各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报道。请市档案局派工作人员摄影存档。
附件:1.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日程安排
2.列席单位名单
政协阳江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日程安排
时 间 |
会议内容 |
参加人员 |
会议地点 |
|
1 月 20 日 |
上午 |
报到 |
政协委员 列席人员 |
|
15:00 — 15:30 |
预备会议 |
政协委员 |
市委党校 报告厅 |
|
15:40 — 17:30 |
委员培训 |
|||
1 月 21 日 |
9:00 — 11:30 |
一、开幕大会 1、听取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市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 3、表彰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 |
市领导 政协委员 列席人员 |
市委会堂 |
4、大会发言 |
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政协委员,列席人员 |
|||
15:00 — 17:00 |
二、分组讨论(一) 1、审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2、讨论选举有关文件; 3、酝酿候选人 |
市有关领导 政协委员 列席人员 |
见《须知*分组讨论名单》 |
|
港澳、驻外委员座谈会 |
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港澳、驻外委员 |
市政协七楼会议室 |
||
17:00 — 17:30 |
主席会议 听取小组讨论汇报,通过选举有关事项 |
主席会议成员 |
市政协五楼会议室 |
|
18:00 — 19:30 |
与港澳委员、驻外委员工作晚餐 |
市委、政府、政协有关领导,港澳、驻外委员 |
|
|
1 月 22 日 |
9:00 — 12:00 |
三、列席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及分组讨论(二) |
政协委员 |
市委会堂及讨论组地点 |
14:30— 15:30 |
四、分组讨论(三) 1、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 2、审议大会决议(草案) |
市有关领导 政协委员 列席人员 |
见《须知*分组讨论名单》 |
|
15:50 — 16:40 |
五、选举大会 |
市政协委员 |
市委会堂 |
|
16:50 — 17:40 |
六、闭幕大会 1、颁发当选证书 2、通过大会决议 2、韦丽坤主席讲话 |
市领导 政协委员 列席人员 |
市委会堂 |
|
1 月 23 日 |
9:30 — 11:00 |
常委会议 |
市政协常委 |
市政协七楼会议室 |
列席单位名单
市委政法委 |
市社工委 |
市编办 |
市信访局 |
市法制局 |
市统计局 |
市教育局 |
市司法局 |
市人防办 |
市机关事务局 |
阳江广播电视台 |
|
市投资服务中心 |
市接待处 |
市质监局 |
|
阳江供电局 |
市邮政管理局 |
市地税局 |
市工商局 |
人行阳江中心支行 |
阳江银监分局 |
工行阳江分行 |
|
农行阳江分行 |
中行阳江分行 |
建行阳江分行 |
阳江农垦局 |
市气象局 |
阳江海关 |
阳江海事局 |
|
中国联通阳江分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