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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六届十三次常委会议

作者:admin 编辑:管理员 来源: 点击数:17279 时间:2015-01-14




  1月13日上午,市政协黄运带副主席主持召开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审议通过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议程、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将于2月3日在市区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情况通报和办理政协提案、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2014年工作情况通报,原则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政协阳江市委员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会议通过了增补冯丽竹(女)、冯国芳、叶试、关文活、刘友群、刘剑荣、吴国寿、李鸿鹄、邱明、陈国棣、陈振斌、明康颂、林波、林长坚、姜红云(女)、洪涛、洪健祥、钟健波、袁国兴、梁军、梁伟昌、黄善鹏、曾小清(女)、谢明、谢国雄、谭锋、黎亚卫(女)等27人为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委员。

  会议审议同意陈廷镇、许焕容、刘有定、梁华森、邓建文、敖振澜、赖丁辉、梁国基、黄华贤、陈德庆、莫国驱、周昌钧、冼学享、陈雄枢、陈菊英、陈亨、关章宝、刘亚秋、梁永安19位同志因年龄和工作变动等原因,辞去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委员。

  同意黄广芬、张建社、张进生3位同志因工作变动和年龄等原因,辞去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职务。

  会议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决定免去韦丽坤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委员资格。同时向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备案。

  副市长陈马娟在会上作市政府工作情况通报。市政协副主席李建武、关崇佳、陈左、曾昭逢、冯松柏、林国兰,秘书长曾永当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