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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33
【建议】关于切实加快民营企业“三旧”改造的进程、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6-1-20 14:52:23
陈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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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星阳江市麻演工业区四路13702814712529500


      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三旧”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阳府【2012】117号精神,我市民营企业积极响应,紧抓机遇,纷纷期盼能乘这一契机谋转型、图升级、促发展,这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在民营企业谋求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做的一项惠企、惠民、惠社会的一件好事和实事。

      据了解,2013年以来,市三旧改造办把“效能提升年”与“工业企业集中服务月”有机结合,为一批企业解决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实际困难。近段时间,我参与了阳江市企业家商会等行业协会最近在深入企业的调研,从中了解到,近两年来,在我市数以千计的民营企业群体中,按要求已完成“三旧”改造工程的民营企业所占的比例还很低。目前,报省国土厅审批回来的企业一大批,但还有很多审批回来的企业拿不到国土证,比如2014年以来,市有关职能部门尚未办理一宗“三旧”改造项目。

      在政府有关部门全力推进“三旧”改造的步伐;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同时,符合“三旧”改造条件的企业却得不到行之有效的执行,企业转型升级的稻草即在压抑之中。何以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根据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用地性质的困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大批民营企业响应政府号召进入当时的工业园区办企业,为盘活工作经济资源、解决大批人员就业和增加税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这个时期上马的企业,受当时的政策或调剂限制,许多厂房用地手续未得到完善,尚未领取国土使用证和房产证,无法到银行正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经过20年左右的发展,这些企业的厂房大多已经趋于残旧,有的甚至成了危厂房。这些企业由于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只能一边经营,一边期盼政府、政策的扶持。因此,这些企业非常期盼通过“三旧”改造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领取国土证通过银行抵押进行转型升级。

      二、变更土地用途的压力。据调研了解,在符合“三旧”改造条件的民营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压力来自资金。即由于“三旧”改造部门要求企业将原来工业用地的用途直接变更为商业用地。而这样一来,企业就必须承受很大的资金压力。而目前,在阳江民营企业群体中,能承受这种压力的中小微企业非常少,在近几年的市场环境下能维持正常运作已非常不易。因此,这也直接延缓了“三旧”改造的进程,也压抑了部分企业转型的积极性。

      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用地,基本上为商住用地(现在规划)。现在管理职能部门只参照东莞市的做法,这些“三旧”改造用地要想由工业用地改为商住用地,领取商住国土证,不管以前是否已领取工业国土证与否,必须一律拆除,净地出让,这不符合目前或者相当长一段时间阳江的实际情况,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在允许办理工转商手续时,不拆除(即保留原工业厂房)原厂房,或者分步走,允许办理工业国土证,先让部分企业得到政策支持,在条件成熟时转为商住用地。

      四、目前,阳江市政府出台了一整套“三旧”改造政策,但是,现在执行的是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政策,未实行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阳江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三旧”改造政策。因此也极大地打击了各企业积极参与“三旧”改造的热情。

      五、企业走“三旧”改造办证手续繁多,时间周期长,办事效率低,这也是有些企业不积极参与“三旧”改造的另一个原因。

     基于上述几点,我认为,应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主体、多方共赢的“三旧”改造,在依规办事、严密程序的同时,可否根据企业的实际、根据企业发展的现状,适当调整政策,因企、因地制宜,把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做得更加细化,即除了常规的市场化,可否更多地体现人性化,让我市更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的民营企业享受到政府、政策的服务、扶持和福音。

      如前所述,“三旧”改造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拖延不得,反之会让矛盾越积越多。希望在纲领性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在对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有利的基础上,“三旧”改造的有关主管部门能更多地理解企业、支持企业,一如既往地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把“三旧”改造这件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更好地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走出低谷。

      作为阳江市广大民营企业的一分子,将全力以赴地帮助相关企业密切配合负责实施“三旧”改造工程的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又好又快地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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