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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7
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教育工作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6-4-18 9:04:34
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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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贤家阳江市第三中学13719874991

一、案由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强中小学生的自护意识、培养青少年学生的自护技能、提高中小学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和生存能力,既是中小学生自护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严峻课题。

目前青少年容易发生的意外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包括地震、火灾、暴雨、台风、溺水、踩踏等。

2、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3、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和损害心理健康的事件。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也开展了不少青少年自我保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如何进一步将青少年自护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自护课程系统化和常态化程度不足。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课业负担的加重以及重视程度不够等,导致了青少年意外伤害事故的屡屡发生。对青少年开展自我保护教育,不是单次讲座可以解决的,需要更为系统化的自护课程,而自护课程最佳的普及方式是与学校日常教学相结合。学校在开展这方面教育,还缺乏系统性。众所周知,然而,无论是学校还是街道,由于自身资源不足,想要系统化、常态化的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课程存在不小难度。

2、自护知识的持续宣传还有待加强。目前对于中小学生自护的宣传主要集中在寒暑假前或重大事件发生后,寒暑假是青少年意外伤害事故的高发期,而这段时间中小学生在自护方面的宣传力度还较弱。

二、建议

1、将自护课程更系统地纳入日常教学

中小学生自护教育涵盖了安全常识、生存救护、心理健康、日常避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这些内容靠单次零散的讲座是无法给予学生深刻印象的,需要使用循序渐进的方式让青少年们将自护意识刻入脑海。建议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整合资源,组织编纂系统化、常态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生自护课程,由相关专业单位,如公安、消防、卫生、红十字会等提供专业的课程辅导,并将此类课程纳入学校日常教学体系。

2、将寒暑假自护行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寒暑假是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高发期,建议教育部门牵头,将学生寒暑假自护行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发挥各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并实现寒暑假自护行动内容对接校内课程,开发各类实践性强、便于课余时间开展的技能培训,加大自护行动力度,丰富自护行动内容,将学生自护工作做深做实。

3、加大青少年自我保护的宣传力度

建议教育部门会同媒体,每年在相关传播渠道制作部分公益广告宣传,专供自护知识的宣传普及,让更多人知晓和学会自护知识,努力营造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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