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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书屋建设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4-1-2 16:38:08
戴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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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辉祥阳江市中医院医技科13702802149529500

近年来,我市落实农村文化书屋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为促进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一是为农村群众学习科普知识和文化知识提供了渠道,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二是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但还有部分文化书屋没有发挥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文化书屋管理不规范和不完善

为帮助和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水平和科普知识的普及,我市文化部门在农村已建成不少的乡村文化书屋,但因管理不规范和不完善,存在书屋资源闲置现象,有的因无人管理,书籍散落,图书分类不清。据不完全统计,50%以上的书屋管理员是由村干部兼任,大部分的书屋缺少专人管理,缺少责任心较强的管理员;50%以上的书屋没有图书明细台帐、没有借阅登记,有图书丢失现象。还有少数农家书屋只有屋,没有书,如果上级来检查,就会提前运一些图书来应付。也有极少数书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限定借阅人群的范围等现象。由于种种原因,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文化书屋的使用功能,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制约农村文化书屋发挥其功能的原因主要有:1、文化资金投入不足,新书的添置和管理人员的劳务支出没有经费保证,影响了书屋功能的发挥。2、制度缺失,管理不规范,缺乏灵活性。

二、文化书屋的实际利用率不高

现有不少文化设施闲置浪费,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村虽然建有文化书屋,但图书种类供给不足且比较单一,无法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群众的需求,造成参与活动的人不多。有的书屋选址在村委会办公大楼内楼上场所,不方便群众使用;部分书屋距群众集聚区较远,且开放时间不定时,很少有人光顾,造成书屋的利用率不高,形成了资源的浪费。

建议:

一、加强文化书屋管理

(一)由文化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农家书屋图书登记册和借阅登记册,规范图书管理。

(二)文化主管部门完善书屋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读书活动、文化广场活动;乡镇文化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农家书屋规范管理。

(三)农技部门把各村书屋当作普及农技知识、开展科普培训的基地,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提高文化书屋的利用率。

二、创新制度,充分发挥现有书屋的作用。

(一)书屋场所条件欠缺的地方可把书屋建在闲置校舍、村口文化中心户、综合商店等合适的场所。

(二)与乡村的学校联合,依托学校教育优势,培训书屋管理人员。

(三)书屋管理人员可选择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干部、教师、农村残疾青年等人担任,条件允许,图书管理员可专门聘请,还可由村小卖部店主兼管图书借阅,由于书屋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有利于销售商品,店主也有积极性。

(四)对于图书不足问题,除文化部门解决的之外,可通过村委会联系、动员本村在外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知名人士利用回乡探亲之际,一人带几本相关图书或收集家里闲置图书,捐赠给农家书屋,充实书屋内容。

三、政府扶持,加大投入,同时结合社会多方力量创建优质的农村文化书屋,建立定期补充和更新图书制度,创造条件,适当给与管理员补贴等制度,使文化书屋可持续开办下去。


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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