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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4
关于加强我市交通信号灯管护的建设
添加时间: 2014-1-9 10:51:38
刘晓峰
提案者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刘晓峰阳春市政府13809722426529600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我市增加完善了许多交通信号灯,在维持我市交通秩序及确保交通安全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交通信号灯使用时间长,设备老化,管护不及时,造成交通信号灯时有失灵现象,再加上我市机动车辆近几年增加很快,一旦交通信号灯失灵或停电,造成交通路口交通秩序混乱,险象环生,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时更为严重,为了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维持我市正常交通秩序,特建议如下:

一、严把交通信号灯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交通信号灯进入我市。

二、加强交通信号灯的定期维护及保养,确保其正常运作。

三、增加交通信号灯的备用电源,确保供电部门停电维修时正常运行。

四、在交通信号灯出现故障或停电时,交通警察要迅速到现场人工指挥交通,确保交通顺畅。

五、加强宣传教育,促使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爱护交通灯号灯,并在信号灯失灵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车,确保安全。

市公安局
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