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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53
关于加强我市精神病人管理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4-1-15 9:55:57
莫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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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纯光阳江市东风二路45号3369821529500

我市290万人口中,发现有超过11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有的精神病人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游走于城市街头或隐居于乡间;有的在马路中间乱跑,手足舞蹈,竭斯底里喊叫,阻碍交通,影响市容;有的骂人打人,甚至残害邻里和亲人。精神病人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群众安居乐业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

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对他们的治疗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由于缺乏对精神疾病的了解,很多病人不知或不愿求医,病情往往加重。大量重症患者需终生与药物为伴,他们长期失业,耗光了积蓄,变成家属的负担。比经济负担更沉重的是,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对抗病魔的同时,还要忍受药物副作用,并随时面临并发症的困扰。目前精神病人的治疗、日常管控主要以家庭为主,而这种管理却存在许多问题。

1、精神病人接受有效治疗情况差。一个精神病患者每年的开销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这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对于重性精神病人,在病情较重时,因其社会危害性大,便由镇、街道出面处置,其治疗费用基本也由镇级财政解决。由于大多数精神病人家庭经济状况差,难以保证病人能得到长期正规的治疗,难以保证治疗效果,多数只能找点中药或土方应付,或断断续续在医院买些药来医治。

 2、监护人监护责任落实差。我国《精神卫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精神病人的监护上对家庭成员、村(居)委会、地方政府都做了一些规定,但因精神病人发病时间长、治疗费用高、难以控制其行为等原因,加上多数家庭已因此陷入贫困,无力监管,大多数监护人失去了信心和耐心,基本上没有进行有效监护。村(居)委会的收入来源少,也难以落实对无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地方政府没有专项资金,也难以落实监护责任,只有在“武疯子”肇事时才采取一些强制控制、治疗措施。

3、部门之间协调欠缺,联动机制运作不畅。针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和救治,政府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一般都是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行政执法、残联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民政为困难的精神病人家庭办理低保,残联为精神病人办残疾证并给与补助。但是针对精神病人发病时肇事肇祸各部门如何协调,如何能及时送到公共卫生医院治疗和管控,却无明确的机制。  

 4、流浪精神病人管理难度大。精神病人难以控制自身行为,经常脱离掌控,有的精神病人到处流浪,成为“三无”流浪人员。为了不影响市容市貌,个别地方将本城的流浪精神病人收集装车,转移到相邻的市、县,这是一种严重的“不作为”。

 精神病人问题已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救治不及时或看管不严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精神病人特别是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和监管仅靠亲属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公共卫生安全投入的范围,从政策上、经济资助上提高家庭监护能力。

为此建议:

1、政府要建立必要的医疗救助机制,要对精神病患者或家庭给予一定的救助和补助。强化救助措施,坚持先救治再救助,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相结合,对生活困难的精神病患者,由民政部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按最高标准执行。放宽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将精神病人纳入社保和医保范围内,使其基本生活和治疗得到保障。   

2、对于康复期病人,村(社区)医疗卫生室应免费提供精神科药物,保证康复期病人坚持服药,控制病情,费用由地方政府负担。

3、以镇、街道为依托加强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载体建设,为辖区内精神病人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患病程度轻、处于康复期、精神比较稳定的精神病和低智力病人。重点抓住精神病发病首年痊愈率高的重要时机,加强对这类病人的救助。做好区内精神病患调查摸底,尤其是对狂躁性,发病有暴力史或暴力倾向的病人进行重点跟踪,及时协调公共卫生部门加强对这类人员的救治、管理。

4、医疗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家庭监护人精神卫生科学知识传授及医疗监护能力培训,创造条件帮助精神病人尽快康复,融入社会。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消除人们对精神病治疗认识误区,使精神病患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5、对精神病人进行调查摸底。卫生部门应开展一次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患者)的调查,通过医学鉴定,对农村精神病人登记并建档,全面摸清底数。在调查精神病人的同时,对病人的家庭状况,特别是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条件、监护能力进行分析与甄别。对有条件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监护人,应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必须依法承担监护责任。对于遗弃、虐待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严处。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六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我市精神病患者数量占比例相对较高,但专业医护人员和床位却严重不足,目前阳江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共有5849张床位,精神科医生40人,护理人员63人,远远无法满足精神卫生工作的需要。江城区、阳东县、高新区、海陵试验区没有精神病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尚未有配备精神科执业医师。

7、加强对“三无”流浪精神病人的管理,对有危害社会及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应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对于精神病人强制治疗所需资金,建议从以下渠道筹集:一是市、县财政把精神病人救治专项资金列入本级的财政预算;二是市、县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每年以慈善捐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对精神病人的慈善救助;三是向企业和社会专项募集。

8、我国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并于20135月实施,为加强我市精神病人管理,我市应尽快出台有关精神病管控的规范性文件。


市卫生计生局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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