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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54
关于加强对擅自改装车灯监管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4-1-17 11:46:54
莫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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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军阳江市东风二路45号336982152950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汽车的用户越来越多。但近年来有不少车主为追求个性而对汽车进行改装,最常见的是将车前灯改装成高瓦数的氙气大灯,亮度为原来的三四倍,夜间行驶时白得发蓝的灯光雪亮刺目。据了解,一般原装车灯灯光均为柔和的黄光,黄色灯光能让驾驶员看到路面凹凸和两侧的阴影,而白色灯光在夜间行驶时无法完全呈现出地面的凹凸阴影,可能造成驾驶员误判。尤其严重的是,氙气灯强烈的灯光会在会车时影响对面驾驶员的视线,会令对方眼前顿时白茫茫,极为眩目,失去行车方向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司机在夜间开车时,眼睛如被对面来车的氙气大灯强光一照,眼内杆细胞突遇强光,瞬间就会起反应,感觉白茫茫一片,需要近十秒钟才能适应过来,在这段时间内如有行人或机动车经过,司机极可能因为看不清楚路面而酿成车祸。据201310月份统计,全市汽车保有量为148695辆,其中市区8254辆,就是极少部分的车主私自改装车头大灯的话,这将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1条的规定:机动车安装灯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得加装、改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具。希望市交警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对于私自加装氙气车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私自改装违反了车辆安全原则,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或者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根据相关的法规尽快制订地方交通安全条例,严厉查处私自改装氙气大灯的行为。如《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7条和第24条的规定:凡是在原有灯光基础上加大光度的,将扣留其行驶证,并责令其当场恢复原状,如当场不能恢复的,可扣留车辆,直至恢复为止,并处400元人民币罚款。对于加装其它照明设备的,予以当场拆除,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于拆除的灯具,一律予以收缴。《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5条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者影响交通管理设施功能、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装置。”对擅自安装、改装氙气灯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并对违规安装、改装的装置、设备,强制拆除并予以收缴,待车辆前照灯恢复原状后,才可发还车辆。以确保行人及机动车辆的安全。

二、车辆检验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有关条款的规定: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允许炫目,以及国家标准《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有关条款也规定:(机动车)同时打开各前照灯,其总的最大远光发光强度应不超过225000CD等规定,对年检违规的车辆强制恢复后方可通过。同时,新车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在实施安全技术检验、检测的车辆,如灯光性能不符合上列要求,车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三、针对非法改装行为的汽修企业,需要交警、交通和工商等多个部门共同介入,多管齐下,加大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斩断非法改装氙气灯行为。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出台地方性管理条例,加大对非法改装氙气灯的处理力度。

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让各位车主认识到文明驾驶的重要性和意义,共建和谐社会。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工商局
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