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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4
关于提高学校食堂食品质量、确保学生饮食健康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4-1-21 14:43:51
叶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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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秀华海陵区委13829866311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学校用餐,特别是大学生、高中生和民办学校学生基本上都在校寄宿,他们一日三餐的饮食只能在学校解决。学校食堂食品质量成了学生和家长茶余饭后讨论最多的话题,它不仅仅关系到学生吃饭卫生安全、身体健康问题,还关系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乃至整个学校的正常运行。尽管各地各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但学校食堂食品质量问题依然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当前学校食堂食品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某些学校领导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监督机制,未能有效地履行学校食堂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和有关部门对食堂食品质量问题无可奈何、监管不力。

(二)经费投入不足,食堂配套设施不完善

虽然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但就目前许多学校情况看,政府投入到基层学校的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而用在后勤服务特别是在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却相当少,导致食堂的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如冷藏保鲜、消毒、更衣、防腐、防鼠、防蝇、防尘和污水排放、垃圾存放、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操作间没有严格的功能分区,生、熟食品混杂堆放,粗、精加工食品混杂,菜板生熟(荤素)混用,给食堂食品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

(三)食品原料采购关也不严,食品质量令人担忧

据学生反映,他们每天在学校吃的大多数是市面上较廉价、较低劣的食品,吃到的肉多以冷冻的鸡肉、鸭肉、猪肉为主,且油炸类菜肴如炸香肠、炸鸡腿居多。据一所小学食堂的采购员透露,学校食堂大多数是承包给私人,承包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食品及原料采购中尽量采购廉价、散装的无QS标志的食品,很少采购或尽量不采购无公害和有“QS”标志的安全优质的食品,部分学校食堂还购买使用“陈化粮”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对大宗食品采购也不索证索票,与供应商共享逃税利益等做法降低成本,使食品及原料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因此,学生在学校根本不可能吃到新鲜的鱼和肉,因为食堂采购的基本上是冷冻食物,且这些冷冻食物也是同类食物中档次较低的,甚至是一些垃圾食品如低等火腿肠、腊肠、热狗等。

二、关于提高学校食堂食品质量的建议

提高学校食堂食品质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有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提高学校食堂食品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和教育、卫生、食品药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应高度重视,把学校食堂食品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让学生吃得开心、让家长放心。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将学校食堂建设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不可分割的系统工作,作为最基础、最优先的设施项目,加大经费投入,完善食堂的各种硬件设施建设,确保食堂的功能齐备设施完善。

(三)加强监管,提高质量

一是健全学校食堂监管机制。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在涉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工作,学校必须主动介入,有专人认真参与管理,特别是在采购、储存、加工、制作等环节必须按工艺流程管理到位,避免食物(原料)的交叉污染、腐败变质。

二是严把采购供应关。要从采购上严把食堂安全关,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向取得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宜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加强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农产品溯源管理工作,特别是食用油、鲜肉及肉制品、奶制品、蔬菜、食品添加剂采购的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大宗食品要相对定点采购,不得采购散装的调味品,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植物油以及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风险原料。要严格索证、索票管理,证、票、货要相符,要建立验收台帐,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两年,严格入库检查,杜绝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学校食堂。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由直接从无公害禽、畜和蔬菜基地直接订购,坚持索票索证,做到逆向可追踪。

三是各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堂的监管。教育、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要统一认识、相互配合,对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强制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对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学校要依法依规作出严肃的处理,对发生饮食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参照《国务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和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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