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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5
关于推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4-3-4 11:34:46
杨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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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界别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3387218529500
 

我市中小企业涉及五金刀剪、有色金属、钢铁产业、木材家具、食品饮料、电力等诸多领域,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市级财政2011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中小企发展专项资金,并2013年起逐年增加到800万元;从2010年起每年从市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300万元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12年度安排资金达650万元。目前,已引导24家高校向我市49家企业派驻了71名科技特派员。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意识逐渐增强,不断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在企业管理、产品设计方面采用了电脑等现代化设备,引入自动化生产设备。2012年,我市有14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57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全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

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市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仍然较薄弱。一是缺乏技术创新的互动合作。创新合作主要是人才合作、资源合作、信息合作。当前我市中小企业创新要素零散、资源分割、活动封闭、扩散薄弱,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切合作,更加缺乏与外地科技创新企业的合作,只注重引进,不注重消化吸收、二次创新,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是技术创新资金短缺。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资产总量少、营利能力有限、资信等级低等原因而难以进入证券市场融资,更无法通过银行这条流量最大的资金渠获取资金源三是缺乏技术创新专业人才。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主要来自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加上难以吸引和挽留专业人才,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最重要因素--人才严重匮乏。四是技术创新的良好外部环境尚未形成。目前,我国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仍不健全,尤其缺少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规,我市能支持企业创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企业等发展滞后,支撑创新的公共服务、公共平台不足,支持创新的中介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影响小、不规范、不自律等问题。

为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汇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我们建议:

一、支持中小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应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  

一是推动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联合开发项目、共同培养人才。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吸纳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继续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鼓励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和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现技术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产品。
    是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以高新区等为载体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专业特色、产业链关系向园区集聚。培育集群品牌,形成龙头企业。

(二)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

一是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试点带动,整合资源,推进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题服务行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设计、信息、研发、试验、检测、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服务。

二是推进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建设。加快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驿站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进技术转移等专业化联盟建设。推进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发展,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支持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检测、标准等服务。引导和支持各类基础条件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研究实验条件。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与标准服务。强化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专题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帮助中小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在知识产权信息查询与分析、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及纠纷处理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吸纳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联合制订技术标准。

四是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化专业机构的作用。促进从事管理咨询、注册咨询、会计事务、审计事务、法律援助、人才培训、国际技术转移等专业服务的社会化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支持建立汇集各类专业机构的信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的各类服务需求提供网络支撑。鼓励专业化机构通过培训、示范等多种方式在中小企业中推广应用创新方法。

五是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在项目推荐、人才引进、信息收集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拓展境外业务,开发市场,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构建“科技+金融”模式拓展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渠道

一是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组织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通过创新投入方式和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二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纳入各类科技计划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信贷原则,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探索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性融资方式。利用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评审。组织开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或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开展科技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

四是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体系建设。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倡导各类社会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有效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资金供给量。

(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一是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已有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对于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探索多种形式的鼓励、补贴机制。

二是进一步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引导作用。力争逐年稳定增加财政预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规模。创新支持方式,扩大资助范围,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带动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是充分利用科技计划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各种科技计划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的比例。

(五)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
   一是完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梳理和评估已经出台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开展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的先行先试。

 二是实施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吸引人才的政策。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吸引和凝聚创新创业人才。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才需求,提供信息咨询、专业培训等服务。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建立定向、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聘用人才给予适当补助支持。

 三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中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分析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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