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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49
关于强化我市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4-12-24 16:18:00
姚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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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昭市东风二路45号13542658528529500



近期,我国多个城市连续出现电梯、伤人、困人、致人死等事故,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电梯安全。每天乘坐电梯是不少市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目前我市住宅小区的电梯监管难度较大,投诉较多,加强对电梯使用管理是一项迫切需要做的事情。

一、我市电梯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业主不良的乘梯习惯和缺乏电梯安全知识易造成电梯损坏。

一些住宅小区,部分业主搬运物件超重乘梯,或乘梯时用钥匙等硬物压按键等现象时有发生。不当使用电梯会加快电梯零件折旧和损坏,长时间如此,容易引发故障,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二)缺少维修资金难以及时处理需更换的电梯零配件,成为危害市民生命安全的隐患。

据悉,住宅小区物管费只包含电梯的日常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电梯配件或零部件的维修。电梯的配件更换维修,动辄成百上千元,物管公司要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维修电梯时,单是“三分之二业主签名同意”这一项就困难重重,以致部分电梯“带病”运行。

二、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使用正常的电梯每月至少要维保两次,每次不少于28个项目;每季度、半年、一年各要进行一次不同要求的大型维保,其中,每季度维保比每月维保增加13个项目,半年维保增加14个项目,年度维保增加16项目。使用单位定期对运行的电梯部件进行检查、加油、清除积尘、调试安全装置。 

(二)加强对维保单位监管,确保维修资金落实

目前我市有30多家电梯维保单位,其中9家是厂家直接或授权维保该厂生产的电梯。由于市场竞争压力大,在费用高低不一的情况下,维保单位的服务水平大打折扣。个别维保单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吸引物管公司与之签订维保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则采取“只修不保”、“以修代保”或“不按标准维保”的方式进行电梯维保,这已是电梯维保行业的潜规则,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维修资金落实。

(三)质监等部门每年要加强对电梯的年检,通过年检情况,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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