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查看
2015108
关于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5-1-20 18:05:21
何绮嫣
提案者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莫纯光东风二路45号民主党派楼二楼民建3369821529500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近几年发生多许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例如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就是由无证人员进行电焊作业造成的。因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的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相对较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减少不安全行为,从而防范特种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市特种作业人员绝大多数为压力容器、气体充装、锅炉工、电工、电焊及气割工、高处作业、矿山安全、建筑施工类作业等工种。近年来,由于国家对特种作业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职能部门职权交叉、不明确等原因,对特种作业的管理亟待进行规范。就我市而言,根据调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也并不尽如人意,存在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一、我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及持证存在的问题

1、无证上岗较为普遍。我市企业大多属民营个体私营企业,规模小,安全基础较薄弱,特种作业无证上岗仍较为普遍。目前,我市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因监管较严,持证上岗率相对较高。但在其他类工商贸企业中,特别是在民营个体私营企业中则存在较多数量的无证上岗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较多的工种为电焊气割工、电工等工种。

2、存在大量无效证件。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任务重、人员流动性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意识不强和监督体系不完善等原因,很多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未按时复审,致使证件过期。

3、思想认识不足。很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主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认识不足,少数已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也完全不知要持证上岗,对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缺少持证上岗的意识;也有一部分人员片面地认为持有技校毕业证或职业等级证就可以上岗,未认识到无证上岗的危害性。此外,我市企业及社会上人员对特种作业的知晓率也不高。

二、建议

1、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扩大特种作业安全宣传和教育。借助各类宣传活动、网络和平台,在企业和社会加大特种作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在阳江电视台、阳江日报、市政府部门有关网站上,利用“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契机,进行特种作业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让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认识到持证上岗有利于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有利于加强安全管理,有利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认识到无证上岗的危害。

2、加强专项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强化基层安全执法检查力量;有关部门要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列入年度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频率;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形成制度化;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未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发通报或媒体曝光。

3、提高特种作业培训服务能力。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和管理,积极提高有关部门和培训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在确保培训质量和发证程序前提下,积极做好培训服务工作,解决企业的实际需要,采取方便企业的工作措施。要通过媒体和网站定期或不定期向企业和社会发布特种作业培训办班信息,科学合理组班,积极探索送培训上门等各种好的方式方法。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提供便捷服务,提高上岗持证率。

4、加强监管力度。安监和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单位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没有持证上岗人员和单位企业负责人的处罚和教育。

5、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提高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企业积极为特种作业员工参加特种作业证的培训考核创造条件;督促企业加强用工管理,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禁将涉及特种作业的项目承包给无证人员等,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社全稳定。

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