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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5
关于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5-1-20 18:15:01
何绮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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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元红东风二路45号民主党派楼二楼民建3369821529500


一、案由

多年来,我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每年均低于省下达的控制指标。随着我市工业化程度的不断加快,2014年市区不时出现雾霾天气,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引发市民对居住环境的担忧。2013年,市政府提出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大气质量好坏是创建考核的硬指标,因此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是责任重大。据调查,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功能规划滞后,产业布局紊乱,不同行业未能分块布置,工业区和居民生活区交错混杂,引发群众投诉大气污染问题。

(二)我市目前生产企业大多数为传统的小五金,环保投入不足,治理污染的能力低。特别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多数企业达不到环保要求。

(三)城区烟尘、油烟污染扰民。由于受地理条件限制,城市功能区混杂,居民区、商业区、加工作业区、文教区、医疗区等相互交织,餐饮业煤气、油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成为群众反映较多的环境问题。

(四)机动车尾气污染情况逐步影响空气质量。全市小汽车逐年增加,相应的尾气监管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

二、建议

对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工业源治理,推进脱硫脱硝工作。推进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治理任务。严格新建锅炉准入审批。全面整治高污染、分散工业小锅炉。大力推进在用锅炉烟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行工(产)业园区集中供热。

(二)严格环境准入,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一要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健全我市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严格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将细颗粒物和臭氧达标情况纳入规划环评和相关项目环评内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和运营。二是加强环保执法,强力推进现有未达标企业的排污整治,减少大气污染物的增量排放。

(三)加大环保设施建设,提升环保监管能力。一要针对目前各县区环保检测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应增强对县区环保设备投入,提升其环境监测水平。二要布设更多的空气监测点位,特别是重污染区域,实施动态的监控。三要按照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要求,定期督查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社会公开。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环境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地区予以约谈问责。

(四)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一是调整产业发展格局。重点加强对钢铁、石化、火电等重污染企业规划选址的科学论证,对各地环境敏感地区及市区内已建的钢铁、石化、化工、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和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其他企业,完成环保搬迁和提升改造工作。二是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坚持集聚发展和区域统筹协调,我市重点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严格落实产业园区项目准入和投资强度要求,积极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我市新建的钢铁、石化、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以及化工、陶瓷等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

(五)发展绿色交通,减少移动机械设备污染排放。一是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布设公交线网,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出行比例,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大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二是提高新车环保准入门槛。加强新车登记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管理,严格按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进行新车登记和转移登记。逐步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不符合限值标准的新购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县场。三是加强在用车辆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与维护制度,建立完善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四是加快“黄标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而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车辆依法强制注销并公告牌证作废,全面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

(六)加大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通过开通举报专线电话、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特约监督员等措施,鼓励公众监督和举报大气环境污染行为。积极推进生态建设示范、环保模范城、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


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