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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9
关于推进法律顾问服务覆盖村(社区)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5-1-20 18:17:57
何绮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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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孔文东风二路45号民主党派楼二楼民建3369821529500



一、案由

   2014年5月5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意见》的42号文件,作为省委、省政府2014年及今后的一项工作重点全力推进。至201410月份我市也积极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阳春、江城467个村(社区)聘请了117名律师(包括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平均一个律师负责4个村(社区),已实现律师服务覆盖全市467个村居,覆盖率达到56%。我市到2015年底将剩余阳东、阳西368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目前阳江市拥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仅128人,阳江市村(社区)数量却多达835条,且分布较分散。律师资源有限、村居路途偏远等问题,都成为制约我市律师进村(社区)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加上个别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重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法律顾问刚开始,服务内容较少,工作标准不一,难以考核,容易出现流于形式现象;并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这项制度要求很高,急需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二、建议

1)落实组织和经费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是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得以长期坚持的关键所在。因此,要真正抓好这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和粤办发[2011]26号文有关“给予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补贴,建立经费保障制度”的规定,有关部门要争取财政对律师进村居活动的支持。

2)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联动、共同参与,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能够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开展这项工作范围大、覆盖面广,建议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3)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监管,是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能够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日志、定期服务、限时办结、信息专报和质量跟踪制度等。在开展活动过程中, 统一公示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在村居公开栏公布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律师开展村居法律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提高律师事务所服务社会管理工作的广泛性,并接受群众对服务内容落实情况的监督。同时也应健全培训制度:各地要针对律师在开展进村居活动中出现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培训手册,对参与进村居的律师开展国家相关政策、当地社情民情及相关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工作研讨和交流,切实增强广大律师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

     4)加大宣传力度。由市司法部门报送阳江工作动态,以便在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等专栏刊登有关文件和工作动态,充分利用媒体、网站、会刊等,及时宣传报道律师进村居活动的进展情况,树立村居律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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