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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
关于整治漠阳江东河边非法垃圾场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5-1-27 21:11:55
谭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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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阳江市委员会阳江市一中13703052989


据实地查看了解,漠阳江东河大桥上游约1千米的江边(那洛西村渔民新村附近、阳江市一中对面的漠阳江边),有多个较大的垃圾场(图1),堆放着大量工厂垃圾和生活垃圾,据了解,此处并不是政府设置的垃圾收集点,而是由附近工厂和村民贪图方便堆放而成。也常看见大货车把垃圾拉到江边倒掉,从而堆积成一条又一条六七十米长的垃圾带(图2),到一定的程度时就采取焚烧方式处理每当垃圾焚烧时,产生的滚滚浓烟就向四处飘散,并散发出难闻的恶臭,臭气常被风吹到周边住宅和阳江市一中校区里(图3),这种气味污染已长达一个学期。由于恶臭,学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严重时还会头晕呕吐。故学生上课都要关闭门窗,严重影响阳江市一中在校6000多名师生以及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严重污染空气。而焚烧垃圾产生的灰烬和灰渣就直接填到漠阳河里,既堵塞了河道,又污染了水源

据有关部门检测,气味难闻的焚烧物排放出的主要污染物,组成极其复杂,其中含有许多温室气体和有毒物。尤其是二恶英类污染物,二恶英是被国际组织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中毒性最强的,即使很微量也能在体内长期蓄积,它对人体的作用至今无法规定出作用阈值。焚烧灰烬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更多、更难处理。二恶英这种比氰化钾毒性还要大1千多倍的化合物由于化学结构稳定,亲脂性高,又不能生物降解,因而具有很高的环境滞留性。无论存在于空气、水还是土壤中,它都能强烈地吸附于颗粒上,借助于水生和陆生食物链和飞灰不断富集而最终危害人类。

就此问题,阳江市一中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市政府也很重视,在2014128日召开会议,发出《关于市区城郊垃圾收集处理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14131号;阳江电视台20141125日在电视曝光;市委督查室的领导20141216日实地查看,并于第二天召集有关各部门开会;2015119日市委督查室的领导再次实地查看,并在电视民生12345栏目上播出,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无法阻止垃圾继续非法堆放、焚烧,污染周边环境。直至126日晚,恶嗅仍然多次扑鼻而来,6000多市一中学子掩鼻学习。恶臭严重影响阳江一中6000多位师生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建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自认真履职。

二、环保、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取缔因贪图方便而非法堆放而成的那洛村垃圾场,要对垃圾焚烧处理实施监管。

三、政府要规划城郊垃圾收集点,及时按环保要求处理收集点收集的垃圾,为阳江市“创卫”工作做件实事。

作为阳江子民,我在这里呼吁:爱我漠水,护我学子!希望新学期开学时能让市一中学子不再受恶臭的干扰,专心冲刺2015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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