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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7
关于搬迁改造“城中厂”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5-2-5 15: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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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兴市委政研室13824997711


一、我市城中厂现状及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一些原来位于城市郊区的工业企业,目前已经处于城市的中心区域,成了“城中厂”,部分工业企业周围甚至已被住宅楼或商住小区包围。目前,石觉寺周边村、南排村、玉山村等地还有相当数量工业企业坐落在居民区中,“城中厂”造成的污染、安全隐患给周边居民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同时也影响了城市的扩容提质和产业协调发展。

一是污染情况严重。由于“城中厂”位于城市人口密集的环境敏感区域,工厂与居住区之间没有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无论企业如何改进,局限于现有的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噪音、粉尘、空气、水等污染问题无法得到彻底根治,其产生的污染投诉处理难度大,处理周期长,始终无法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纠纷,造成市民上访投诉不断,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安全隐患突出。“城中厂”安全隐患整治整体情况不容乐观,一些集生产( 经营)、储存、食宿为一体“三合一”场所还在隐蔽存在。这些场所规模小、条件简陋、消防安全条件差,存在着严重的消防隐患,往往是火灾多发的场所,严重威胁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制约城市发展。“城中厂”所在地大多位于城市建成区,大部分“城中厂”企业所在地块已经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与企业所在地周边发展的要求极不协调,造成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难以配置,严重制约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二、搬迁改造“城中厂”的建议

搬迁改造“城中厂”,是国家推行人的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扩容提质的应有之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区搬迁改造“城中厂”条件已经成熟,南京、广州、江门等地在搬迁改造“城中厂”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功经验,建议我市汲取先行地区的先进经验,重点做好:

(一)完善城市规划。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速度与规模,科学统筹城市发展规划的编制、变更和实施,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分区。规划建设居民小区、商业地产、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时,要充分考虑到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严禁在规划没有全面调整、周围条件不成熟就擅自开工建设,对违法建设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  

(二) 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城中厂”改造工作协调组,建立健全环保、住建、国土等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统筹协调“城中厂”搬迁改造重大问题的处理。制定3-5年“城中厂”逐步搬迁规划,从易到难,分步推进。由市恒财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牵头,广泛引入社会资本,负责对“城中厂”进行改造建设。

(三)盘活土地资源。在市内规划一工业园区作为集中安置用地,以解决“城中厂”整体搬迁安置问题,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并转换现有厂房土地功能,可把城区有限用地作为发展城市第三产业或者公共文化与交通设施的空间。“城中厂”拆迁盘活的土地,可采取置换方式,以旧厂换新地;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方式,由政府统一收储、统一改建,改建出售后再进行收益分成,土地出让收益由政府、企业按股份比例进行分成,企业部分搬迁的资金可由政府在以前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中先行垫付,待盘活土地取得出让收益后再返还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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