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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56
关于优化资源配置、扶持我市民间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5-5-21 9: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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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决定特别指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近年来,阳江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切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在大力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全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并确立了未来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力争用10年的时间,把阳江建设为著名的海洋文化旅游和生态文化观光胜地、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区域文化博览中心,努力打造海洋文化突出、特色文化产业强势、现代文化气息浓郁、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文化名城。通过实行素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提升、文化改革创新、文化产业“走出去”、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等六大措施来全力推进文化名城建设。

一、我市民间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市的公共文化建设有了很大的提升,其中民间公益文化事业发展迅速,民间资本、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能力日渐提高,民间文艺团体、民间文艺活动、民间文化场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生力量发展速度加快,这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精神文明需求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特别是我市民资兴办的收藏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诗画馆、奇石馆、根雕雅石馆、风筝馆、漆艺馆、影剧院、文体活动场所等一批民间文化场馆已初步形成规模。全市还涌现出一大批民间公益文化爱好者和热心人士,他们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建设和经营这些文化场馆,并免费向市民开放,为市民提供服务,大大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活跃了全市的文化氛围,助推了文化名城建设,深受市民欢迎。同时,民间文化事业的发展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目前我市民间公益文化事业发展也存在如下问题和困难;

(一)缺乏政策引导。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长期以来形成了政府买单、公众受益的模式,政府部门对民间资本投入公益文化事业在认识上还存在着偏差,认为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事业会出现许多后续问题,政府监管容易缺位,导致引进民间资本不积极。未能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推动民间公益文化事业发展。

(二)未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目前民间资本投资公益文化事业还存在诸多条条框框,“玻璃门”、“弹簧门”普遍存在,如市场准入限制、信贷融资困难等,而且公益文化事业项目大都存在建设时间和投资回报周期长的问题,导致民间资本投资公益文化事业的意愿普遍较弱。尤其是民资机构与国资机构相比,很难公平竞争,国资机构掌握着土地、财政和人事政策等方面的优势,而民资机构在土地获取、资金补贴、税费优惠以及员工的养老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困难,严重影响了民办机构持续、优质化发展。

(三)缺乏规划,布点零散。目前我市一些民办文化场馆和设施大多数是市民自发建设、自我经营、自我管理,政府部门对这些文化场馆和设施缺乏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和统一管理,布点零散,未形成规模效应和浓厚的文化氛围。特别是一些具有阳江特色的传统文化未能集中很好地展示在本市和外地人的面前,未能很好地发挥阳江文化的影响力和推动文化名城建设的作用。

(四)场地不足,用地困难。目前我市一些民办文化场馆和设施大都是利用自家住房或临时租用一些临街舖面建设而成,大多数显得场地狭小,空间不足,很多文化作品、物品、精品都无法摆放和展示,民间文化创作、交流、欣赏缺乏场所。一些民间资本有意投入文化领域,但也遭遇缺乏规划,用地困难,甚至无地可用的情况,影响了我市民间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壮大。

(五)缺乏扶持,艰难运作。目前我市一些民间文艺活动和民间文化场馆建设,大都是自找场地、自筹资金、自我建设、自我营运、自我开展活动,缺乏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扶持。一些文化场馆除投资建馆外,每年还要投入大量资金维护、布展、陈列和开展各项交流活动,一些租用场地的业主每年还要承受不断上涨的租金和水电费、维护费、人工费等,投入大成本高,运作艰难。个别场馆由于经济支撑不起,已面临倒闭。

二、扶持我市民间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要求,民间公益文化事业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推动民间公益文化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对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

(一)解放思想,简政放权。改变以往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积极推广现有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益文化事业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发展;制定民间资本进入公益文化事业领域的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建立跨部门的促进民间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公益文化事业项目建设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为引进民间资本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公益文化事业领域。

(二)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完善民间资本参与公益文化事业的准入机制,细化进入方式的要求,确保渠道畅通;支持各类民间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形式参与公办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营,对国有文化设施委托专业公司或民营企业管理,探索国有民营的新路子;探索组建由国资引导、民资参与的民办社会事业担保公司,鼓励金融机构为民办社会事业单位提供用于扩大和改善经营条件的信贷支持;对一些公益性文化产品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或以冠名的方式鼓励社会认购。

(三)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整合现有土地、场地、场馆、设施等资源,实行优化配置,合理、充分利用。在城市规划中合理安排民办文化场馆用地,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文化场馆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按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同时,对现有空置的机关办公楼、公用场地、场所和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划出一部分场地免费提供给民资机构用于发展民办公益文化事业。

(四)突出重点,加强扶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民间文化场馆在建设、陈列布展、对外交流、免费开放等方面进行补助;鼓励国有文化单位支援民办机构,在藏品保护、陈列展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帮扶;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在行业准入、等级评定、人员培训、职称评定、科研活动、陈列展览,以及人才、学术交流、合作、奖励、政府政策信息服务等方面一视同仁;积极为民间艺术团体和民间文化场馆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创造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

(五)加强服务,提高效能。改变“撒胡椒面”的政府投入方式,明确引导方向,适度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撬动民间资本加大公益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建立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运行、扶持、奖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民间资本给予奖励补助,重点扶持民办文化事业单位的等级创建、基建项目、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等;及时清理纠正不利于公益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的“障碍”,落实“民办”与“公办”同等的法律地位,同时加强对民间文艺团体、民间文化场馆开展陈列展览、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的指导,以及对民间文艺团体、民间文化场馆的考核认定,既要增强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又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确保民间公益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做好规划,合理布局。针对我市目前民间文化场馆和设施缺乏规划,布局零散的情况,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分门别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以方便市民和外地游客参观交流,形成规模和聚集效应,充分发挥阳江文化的影响力。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建议规划建设阳江文化产业园,发展阳江高端文化产品,推动阳江文化名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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