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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9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5-12-15 10:22:48
谭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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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雪琴阳江市一中13703052989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老龄化社会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以上,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地区人口总数的7%以上。据我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市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4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8.2万人,占总人口的10%,百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52人。按照老年人口超过总人口10%就算老龄化社会的国际标准,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呈现迅速上升趋势。同时随着年轻人外出读书就业、结婚搬迁、居家老年人中空巢家庭的老年人人数也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养老事业已成为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核心。传统的家庭养老、自主养老方式已难以为继,而政府的养老机构建设明显跟不上老年人快速增长的需求。据悉,目前我市现有的养老机构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全市共有养老机构8个 ,其中民办养老院1个,街道办2个,社会福利院市、县区各1个,共5个。大多数老年公寓条件差,其中大部分是改建而不是新建,住房构造简单,功能单一,此外,养老机构设施、护理服务层次方面也缺乏较细的专业分工,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要, 特别是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他们对配套完善老年公寓有迫切的需求。

因此,建议政府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通过各种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方式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大力发展与当前老人养老金收入相匹配的福利性养老机构。建议如下:

一、设立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事业的“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投资要求。

二、在政策上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在工商、税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

        三、保障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无论是对公立养老机构还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均应制定同样的政策待遇,在税收、补贴等方面保持一致,在养老市场分配、社会养老资金的分配等方面享受同等权利。

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