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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
关于禁止在城乡结合部焚烧垃圾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6-1-8 16:49:43
姚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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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阳江市委会阳江市东风二路45号13926355590529500


随着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区环境和道路卫生日渐整洁,市民卫生环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市容市貌有了很大改善。但近几个月来,我市城郊结合部和部分公路沿线焚烧垃圾现象严重,污染我市空气质量,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周边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也对我市继续做好创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2015年8月到11月期间对城西街道糖厂至埠场镇路段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在调查期间每日下午6点左右,城西雅白线联络道路口起至埠场大桥路段,在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点都燃起了火头,烟雾缭绕,刺鼻难闻,路过的人们不得不“吸烟”锻炼。尤其在漠阳江西河大桥上向远处眺望,周边田野都笼罩在燃烧稻草、垃圾后的烟雾中,蒙蒙一片。

随意焚烧垃圾,一定程度上起到垃圾减量化目的,但焚烧垃圾危害极大,自然条件下的垃圾焚烧,不仅仅产生很多烟雾、粉尘、臭气,可以刺激呼吸道引起咳嗽和哮喘等。通过对城西糖厂至埠场道路沿线的调查和分析,随意焚烧垃圾原因主要有:

一、环卫工人为了减少垃圾运输量,就地焚烧减量化。

二、沿线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垃圾,企业自身为了减少垃圾清运产生的垃圾处理费,私自焚烧垃圾的问题。

三、周边农民为了积肥而焚烧稻草。

为了更好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落到实处,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工作,使市民了解随意焚烧垃圾危害,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环保部门针对城乡结合部垃圾焚烧现象严重造成空气污染的具体情况,对随意焚烧垃圾现象进行重点监管,在焚烧垃圾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一旦接到周边群众举报,立刻到焚烧现场加以制止。对屡次违法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加大对违法者的查处力度。

三、建立垃圾分类设施,引导企业对垃圾进行正确分类和处理。针对生产边角料、废皮革、废海绵等可以再利用的废弃物,鼓励他们联系废物收购点进行废物的回收利用。针对日常生活垃圾,则要求企业集中收集,做好垃圾的委托清运。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这样就可以把垃圾中的资源直接分类再回收利用起来,在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

四、增加对垃圾处理方面的投入,提高环卫工人、垃圾清运人员的待遇,增购垃圾清运处理设备,提高乡镇的垃圾清运处理能力。

五、农业部门向农民推广环保高效的积肥方法,促进稻草的二次利用(比如利用稻草配合酒糟和精饲料饲养肉牛等),既增加农民收入又减少农民焚烧稻草现象的发生。

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