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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
关于培育发展我市民办博物馆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6-1-8 16:51:18
姚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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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业超阳江市东风二路45号13680669616529500


一、案由

民办博物馆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民间博物馆的建设和发展,对于我市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提高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民办博物馆是民间收藏的延伸、提高和发展方向,代表了民间收藏的水平和实力,体现了民间收藏提高和发展的趋势,已成为文博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博物馆的有益补充。我市博物馆事业起步较晚,民办博物馆更是数量稀缺。目前仅有漆艺馆一家,满足不了市民对地方历史文化认知和增加城市文化软实力的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其关注度低,自身发展也不成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扶持政策不具体,监管不到位;运营方式较单一,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藏品真伪难辩,缺乏必要的认证;专业化水平不高,缺乏品牌特色,趋同化现象严重;专业人才匮乏,运营资金短缺等问题。

二、建议

阳江要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强市,多元化发展民办博物馆是文化强市、文化惠民的重要举措,通过丰富多彩、高雅有益的博物馆窗口向世界展示文化名城活力、魅力意义深远。为此,建议:

一、制定扶持政策。制定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实施细则,为民办博物馆提供良好的法规政策服务。落实好现有的政策,使民办博物馆在土地使用、税费减免、银行信贷、收缴文物划拨,以及行业准入、等级评定、人员培训、职称评定、科研活动、陈列展览,以及人才、学术的交流、合作、奖励、政府政策信息服务等方面,与国有博物馆享有同等待遇。把民办博物馆的发展纳入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去谋划,做到发展有“位置”。在推动民办博物馆发展时,应切实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民办博物馆在接收捐赠、门票收入、非营利性收入等方面,可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新建民办博物馆场馆建设以及日常运行列入文化扶持资金补助范围。如新建和利用已有建筑改建的民办博物馆,对其用于展览、库房、科研等的建筑面积,以政府股权投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根据民办博物馆提供社会服务、发挥社会效益的质量和程度,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对民办博物馆利用自有藏品赴外展览或引入展品在馆内举办展览的,综合展览规模、藏品等级、展览天数等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等。

二、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工作,对民办博物馆规范化建设,其中包括藏品真实可靠、有鉴定证明、来源合法等藏品管理指标进行评估,杜绝民办博物馆藏品出现假冒伪劣现象。为民办博物馆提供用地保障。可在旅游景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内,符合规划布局、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建设民办博物馆。严禁以建造民办博物馆的名义低价拿下土地,然后进行商业开发的所谓“艺术地产”的现象。民办博物馆因故终止的,其用地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后继续作为博物馆建设用地。对民办博物馆实行全程跟踪,定期现场抽检,防止藏品弄虚作假,对展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者责令整改直至吊销资质。

三、创新运营模式。相关部门应指导、帮助民办博物馆不断创新运营模式。鼓励民办博物馆依托藏品展览,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开展艺术品复制、仿制、拓片等新产品研发,推广博物馆文化产品。强化市场运作,拓宽运营资金筹措渠道。与品牌企业相结合,实行企业冠名、开展巡回展出、精品销售,让文化与商业形成互动。尝试建立博物馆联盟,通过互换展品,共同开发和联合销售衍生产品,与旅游、教育、服务等第三产业合作,建立一个多元化的私人博物馆产业链体系,使博物馆发展互助化、多样化、规模化,努力为参观者提供更好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四、培养专业人才。加强民办博物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应对民办博物馆专业人员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考核,帮助其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将民办博物馆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工作纳入管理范围;推动民办博物馆引进专业人才,开展职称评定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国有博物馆对民办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帮助民办博物馆提高专业化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品牌意识,重视民办博物馆自身形象的确立、维护和宣传。通过举办论坛、知识讲座、交流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同度,提升民办博物馆的影响力。培育志愿者队伍,让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为民办博物馆提供讲解服务;突出强调教育与文化传承功能,在民办博物馆与学校、社区之间牵线搭桥,共建“青少年教育基地”、“社会综合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民办博物馆的社会功能,营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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