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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住宅小区的用电遗留问题

作者:admin 编辑:管理员 来源: 点击数:31504 时间:2007-07-23
目前,我市大约有20多个住宅小区的用电尚没交给供电部门统一管理,涉及用户1000多户人家。一些小区仍然由房地产开发商专人抄表收费,电价参差不一,存在着严重的管理问题,住户意见很大,这有悖于我市提出的建设和谐社区的倡仪。例如在城北中学教师住宅小区,长期以来,该区域的供电没有交给供电部门,是由城北中学接管,这里简直是城市里的农村,仅一街之隔,人家交电费是0.68元一度,而这里则要向学校缴交每度一元多的电费。如果交了高价的电费后,供电正常尤自可。谁知,这里的100多户居民的正常用电一直无法解决。尤为在炎热的夏季,线路不堪负荷,光管无法起动,空调、电脑、冰箱、电视等家用电器一直不敢使用,成了昂贵的摆设;晚上,灯泡发出萤火虫般昏黄的光线,严重干扰了住宅小区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这里灯杆破损、电线残旧、线路好像蜘蛛网密布,严重超负荷运作,烧坏电器事小,引发火灾,后果则不堪设想。该小区当年有一个变压器,安放在新江北路边侨乐花园前的,由于2000年新江北路绿化带改造,把这个变压器拆除了,后来又没有装上来,现在还弃置于城北中学内。目前,市人大对城北中学投入巨资进行扩建改造成英才中学,该住宅小区的用电将停止。又如市区石湾路马曹北(即市二运汽车站背)现住有100多户人家,几年来,惨遭无电照明之苦,有的是搭别人的电,再给电费人家,甚为尴尬。至今还没有安上电,这里的住户曾多次到供电局投诉,但一直没有结果,原因是开发商没有向供电部门缴交足额的安装用电的费用,归根到底受苦的还是小区住户。还有华侨新村一部分、金山花园等小区的用电都没有上交给供电部门管理。为了维护这些住宅小区住户正常的生活秩序,创建和谐社区,小区的住户迫切盼望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本着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协调各方面关系,采取开发商、供电部门、住户各出一点的办法,早日解决像城北中学教师住宅小区等的用电遗留问题,使这些小区早日纳入市供电局的统一管理。

(发言者系市民盟两中支部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