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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就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专题视察

作者:admin 编辑:管理员 来源: 点击数:13922 时间:2014-11-08




  11月7日,由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牵头,部分市政协委员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视察组,就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专题视察。市政协副主席林国兰参加视察活动。

  建设美丽乡村,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年初,市政协常委会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并决定由市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委牵头组织专题视察,为常委会充分协商议政做好准备。今年7月,市委六届七次全会通过《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的决定》,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描绘了蓝图。

  上午,专题视察组先后实地视察了阳西县石埗村和鸡乸㙟村,深入了解当地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和所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市农业局、阳西县的有关情况介绍。

  近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尤其是市委市政府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各级政府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加大建设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视察组认为,建设美丽乡村是一项承载着全市120多万农民群众期望的重大民生工程,要着力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提高农村环保、卫生等意识,把他们心中“要我美丽”观念转变为“我要美丽”;要注重改善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村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中充分得到实惠;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林国兰在调研中指出,建设美丽乡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目标,必须摈弃“运动式”的工作方法和时冷时热的工作作风,切实建立起实在管用的机制,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要以村民为主体,大力做好宣传动员、村务公开、加强村民自治,建立农村基层组织与广大村民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要规范财政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引导涉农项目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集聚。要建立激励和监督机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开展“文明示范村”、“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作用、参谋作用,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为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市政协副秘书长项仲陆,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主任曾国浓、副主任许兆勇,市社工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有关负责同志,阳西县副县长陈永禄,以及阳西政协联络组、江城政协调研组有关同志参加了视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