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定义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委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的特点
提案特点具有“三不限”,即“不受时间、内容、人数的限制”的特点。“不受时间限制”是指提案人可以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提案,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不受内容限制”是指提案内容可以是有关一府两院方面的工作,也可以是有关党委方面的工作,还可以是有关人民团体方面的工作;“不受人数限制”是指可以是个人名义提出提案,也可以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名义提出,也可以几个委员联名提出。
三、撰写提案的要求
撰写提案必须符合“三性”要求,即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可行性”的要求。“客观性”要求提案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所反映的问题是事实存在的,并且要全面反映问题,从而使提案内容客观、全面;“科学性”要求对提案所提的存在问题的分析必须依据科学原理,做到有理有据,分析透彻,所提出的建议也要符合社会和自然发展的规律;“可行性”要求提案者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必须可行,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和自然发展的规律,也要符合我市现有的客观条件,对哪些超越我市现有条件的、办不到的问题尽量不要提,但一些重要的问题可以适当超前,以引起党政部门的重视。
撰写提案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要做到一案一事,一件提案不能同时提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问题,以便于办理;二是避免提案内容空泛,建议办法笼统,没有价值,也难以办理落实;三是不能以提案徇私,不能为自己或者亲友解决个人问题提出提案。
四、提案的重要作用
提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重要”: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献计出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与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