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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员会2012年工作报告

作者:admin 编辑:管理员 来源: 点击数:30809 时间:2013-04-11
 

2012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在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提案委员会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按照恪守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导向,健全协调配合的机制,围绕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实效,开展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我市政协提案工作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把好提案“入口”关,夯实提案质量的工作基础。提案质量是整个提案工作的基础和着力点。提案委员会根据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始终致力于提高提案工作水平,注重在各个环节提高提案质量。

——组织新委员学习培训,熟悉提案的撰写要求。针对换届新委员较多、对提案工作缺乏了解的实际情况,在市政协新委员学习培训班上,专门开设了“如何撰写高质量的提案”的课程,精心制作课件,结合案例讲解,让委员们尽快了解提案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提案要立足调研,写出情况、写出分析、写出建议。

——采取多种措施,畅通知情渠道。在市政协全会召开前两个月,协助召开各专委会、联络组、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参加的提案工作会议,市政协分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和秘书长出席,并专门就2013年提案征集工作和提高提案质量问题作出部署,要求委员和集体提交的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在征集提案参考题目(127题)后,及早将参考题目通知给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并在市政协网站上公布,供撰写提案参考。召开驻外联络组提案工作座谈会,增强提案选题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加强提案审查工作,严把质量关。六届一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对收集的提案进行初审、二审后,交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审,审查时严格坚持立案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52件提案不予立案,对10多件内容单薄或建议缺乏针对性的提案,提案委员会专门约请提案人,提出修改意见,共同研究进一步完善,使提案合乎要求,更具份量。

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各类提案224件(其中:会议期间209件,闭会期间15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172件,立案率为767%。提案内容涵盖了我市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三农”方面16件;经济建设方面21件;科教文卫体方面49件;市政交通方面38件;政法、劳动人事及其他方面44件;环保方面4件。

(二)做好市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为提案办理落实打好基础。2012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继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有力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案委员会为协助重点提案的督办,开展了多方面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选准重点提案。围绕市委、市政府2012年的工作重点,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案委员会遴选了《关于加快产业转移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加强鲜活海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建议》分别作为市委书记、市长督办重点提案,遴选了《关于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等8件提案作为市政协主席和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所有这些提案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书记、市长督办提案还分别按程序报书记、市长审定。

——做好重点提案的督办联络服务和其他提案的催办工作。参与重点提案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参加市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会议并就进一步办理落实提出建议。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检查督办重点提案的办理。对其他提案的办理工作,注意密切联系各承办单位,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进行协调催办。在第三季度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提案工作,促进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市直6个提案承办单位参加会议,市政协主席韦丽坤,副主席关崇佳到会并讲话。

经过督办和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所交办的提案均已办结答复。已解决或采纳的占3023%,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5756%,因客观条件和其他原因,未被采纳,承办单位已作出解释和说明的占1221%。提案办理满意率为99%,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市政协提案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修订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促进有关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条例》从200899日修订已时隔三年多,提案工作从理论到实践都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修改《条例》加以规范和引导。市政协常委会将条例的修订工作列入了2012年工作要点,提案委员会高度重视《条例》的修改工作,成立修改小组,安排专人负责,20122月启动修订工作,3月形成修订初稿,广泛征求意见,提案委全体会议审议后,418日市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下发。修订后的《条例》增加了提案工作的考核和表彰一章,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考核和表彰等提出要求。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提案委员会的职责,对提案办理答复期限作出规定,对重点提案的督办等工作提出要求。

(四)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调查、考评、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表彰,推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案委员会向政协委员发出《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反馈表》,及时了解委员对提案办理答复的意见,改进提案工作。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各承办单位办理2012年度政协提案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推荐表彰优秀提案22件、先进承办单位10个。

(五)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合作,策划宣传市政协委员“十佳创业新星”评选颁奖活动。组织和陪同新闻媒体采访“十佳创业新星”,市主要媒体分别开辟专栏,在显著位置和黄金时段以较大篇幅对委员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扩大了活动和委员的影响力。组织和协调《情系漠阳》—大型文艺演出暨十佳创业新星颁奖晚会的宣传,制作晚会DVD

(六)做好学习考察和其他工作,丰富提案工作内容。组织委员学习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委员赴山东考察,交流工作经验,开阔视野,促进工作。组织委员开展活动,密切了委员之间的联系。做好四川绵阳市政协提案委负责人的来访工作,相互增进了解,交流了情况。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座谈和学习,为做好政协工作献计献策。配合重点提案的办理,策划委员之声节目—《政协委员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支招》的拍摄。首次编印2012年度提案和办理答复汇集,字数约43万字。5月,参加在中山召开的省政协提案工作会议,提交了《发挥整体功能作用全面提高提案质量》的会议材料。

  过去一年,提案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完成,是各级领导重视支持的结果,是提案委员会全体委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要求相比,与提案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差距。如何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充分发挥集体提案的作用;如何加快提案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使提案工作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二、2013年工作设想

在新的一年里,提案委员会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市政协领导同志关于提案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提案工作制度,推动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主要工作设想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鼓励和倡导提案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提案,继续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知情”服务。重点组织征集各民主党派、各专委会、各人民团体和有关界别的集体提案。进一步加强提案审查工作,坚持立案标准,严格审查程序,加强审查把关,从整体上提高提案质量。

(二)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质量。遴选好市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制定好办理工作方案。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督办工作,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逐步建立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沟通协商机制,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委员关注度高、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加强跟踪办理;对承办提案较多的单位,要加强催办。完善提案办理的评价考核和反馈机制,通报评价考核结果和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拟于2013年第三季度,召开一次提案工作会议。

(三)抓好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的代起草工作,并建议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颁发。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做好调研、视察、考察和服务工作。结合重点提案办理开展相关调研活动,结合2012年提案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视察工作,组织委员外出考察学习,继续走访承办单位和委员,增进了解,促进工作。2013年提案内容和办理答复拟在政协网站上公布,使提案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新闻报道提案的策划,继续编辑印发政协提案和办理答复汇编。积极推动提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